三、聲請閱卷,應填具閱卷聲請書(格式如附件一),以遞送或郵寄方式向司法院提出。
依照上述法規,辦理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案件卷內文書閱卷作業要點第3條指出,當事人應填具閱卷聲請書,並以遞送或郵寄方式向司法院提出聲請閱卷。參考資料中未提及具體的範例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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