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懲戒法院收文作業要點7

快速跳轉

七、審判及行政公文之密件登記簿或送件簿,於分別登記送交承辦單位後,應即日收回簿冊;如因文件繁多,各該主管認無法即日點收完竣,須留置簿冊超過一日者,應即通知收文人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懲戒法院收文作業要點第 7 條規定了審判及行政公文的密件登記簿或送件簿的處理方式。根據該條規定,這些簿冊在送交承辦單位後應當即日收回,如果因為文件繁多而無法當日點收完竣,則應立即通知收文人員。根據提供的文本,我們無法判斷有關這一法條的具體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懲戒法院收文作業要點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懲戒法院收文作業要點第 7 條規定:「七、審判及行政公文之密件登記簿或送件簿,於分別登記送交承辦單位後,應即日收回簿冊;如因文件繁多,…」(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懲戒法院收文作業要點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