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零五年法官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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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發給對象: 現職及年度中退休、資遣、死亡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及各法院法官(包括試署法官、候補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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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上述法规,一百零五年法官年终工作奖金发给注意事项第3条规定的发给对象为现职及年度中退休、资遣、死亡之公务员懲戒委员会委员及各法院法官(包括试署法官、候补法官)。根据發給對象的规定,此法条适用于公务员懲戒委员会委员和各法院法官,包括试署法官和候补法官。
- 資遣名詞
- 懲戒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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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