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會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議事、事務、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根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第4條的規定,該條確立了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設立秘書室的職掌。秘書室負責處理文書、印信、議事、事務、出納,以及其他不屬於其他組織、室範圍內的事項。這代表秘書室是負責協助管理委員會的一個部門,負責處理各種行政工作和相關事務。 參考資料: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條例
本會設秘書室,管理文書、印信、議事、事務、出納、圖書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立法理由明定本會秘書室之職掌。
本會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議事、事務、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本會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議事、事務、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立法理由本條未修正。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明定本會秘書室之職掌。
本會設秘書室,掌理文書、印信、議事、事務、出納及不屬其他各組、室事項。
本條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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