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暫行組織規程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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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規程所列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各職稱之官等職等,依職務列等表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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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暫行組織規程第10條,該規程列出的各種職稱的官等職等以及員額需另行以編制表來定。根據職務列等表的規定,來確定各種職稱的官等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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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