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之擬訂、規劃及執行: 一、保險業之監督及管理。 二、保險商品之審查、監督及管理。 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住宅地震保險之監督及管理。 四、保險業各項準備金提存、費率釐訂、精算統計與清償能力之監督及管理。 五、與第一款機構或業務有關之財團法人、同業公會之監督及管理。 六、與本局業務有關之消費者保護工作。 七、與本局業務有關之金融機構檢查報告之處理及必要之追蹤、考核。 八、其他有關保險業之監督及管理。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組織法第2條,保險局的職掌涵蓋以下事項的制定、規劃和執行: 一、監督和管理保險業務。 參考資料:保險法(Law & Regulation Database) 例子:保險局負責監督和管理保險公司的業務運作,包括審核和監督保險商品的發布和行銷過程。 二、審查、監督和管理保險商品。 參考資料:保險法、保險商品審查規則 例子:保險局負責審查、監督和管理保險商品,確保其符合法規要求和消費者保護標準。 三、監督和管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住宅地震保險。 參考資料: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住宅地震保險法 例子:保險局負責監督和管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以及住宅地震保險,確保保險公司遵守法律要求,並確保消費者在發生事故或地震災害時得到適當的保障。 四、監督和管理保險業的準備金、費率、精算統計和清償能力。 參考資料:保險法、保險業準備金管理規則、保險費率管理辦法 例子:保險局負責監督和管理保險業的準備金提存、費率釐訂、精算統計以及清償能力,確保保險業具備足夠的資金儲備和財務實力,以應對可能發生的保險理賠風險。 五、監督和管理與第一款事項相關的財團法人、同業公會。 參考資料:財團法人及同業公會法 例子:保險局負責監督和管理與保險業務相關的財團法人和同業公會,確保其遵守相關法規和業務準則。 六、與本局業務相關的消費者保護工作。 參考資料:消費者保護法、保險業務態度管理辦法 例子:保險局負責與本局業務相關的消費者保護工作,包括監督和管理保險公司的業務態度,確保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保護。 七、處理和追蹤本局業務相關的金融機構檢查報告,以及必要的考核。 參考資料:金融機構監督法、金融檢查法 例子:保險局負責處理和追蹤本局業務相關的金融機構檢查報告,並進行必要的考核,以確保金融機構遵守相關法規和規章。 八、其他與保險業的監督和管理相關的事項。 參考資料:保險法、相關政府法規 例子:保險局負責處理其他與保險業的監督和管理相關的事項,如處理投訴、協調紛爭解決和執行相關政府法規等。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以下簡稱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之擬訂、規劃及執行: 一、保險業之監督及管理。 二、保險商品之審查、監督及管理。 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住宅地震保險之監督及管理。 四、保險業各項準備金提存、費率釐訂、精算統計與清償能力之監督及管理。 五、與第一款機構或業務有關之財團法人、同業公會之監督及管理。 六、與本局業務有關之消費者保護工作。 七、與本局業務有關之金融機構檢查報告之處理及必要之追蹤、考核。 八、其他有關保險業之監督及管理。
立法理由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規定,列明本局掌理事項。
本局掌理下列事項之擬訂、規劃及執行: 一、保險業之監督及管理。 二、保險商品之審查、監督及管理。 三、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住宅地震保險之監督及管理。 四、保險業各項準備金提存、費率釐訂、精算統計與清償能力之監督及管理。 五、與第一款機構或業務有關之財團法人、同業公會之監督及管理。 六、與本局業務有關之消費者保護工作。 七、與本局業務有關之金融機構檢查報告之處理及必要之追蹤、考核。 八、其他有關保險業之監督及管理。
立法理由序文酌作文字修正,各款未修正。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七條規定,列明本局掌理事項。
序文酌作文字修正,各款未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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