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本處處理事務,除法令別有規定外,依本細則辦理。
根據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第2條,該處處理事務的辦理方式應受到本細則的規定,除非法令另有規定。該條項並未具體列明其辦理內容,因此需要參考其他法規來進一步解釋其意義。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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