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室人事案件,應依照主計系統之規定處理。
《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是由財政部所制定的一份細則文件,其中第 57 條表示會計室人事案件應依照主計系統的規定處理。然而,目前無法提供《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的具體內容,因此無法進一步針對該條進行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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