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總務室職掌如左: 一、關於公文收發繕校及檔案管理事項。 二、關於印信典守事項。 三、關於本處經費之出納事項。 四、關於物品購置、財產管理、房屋修繕事項。 五、關於工役之管理事項。 六、關於庶務及不屬其他科室處理事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