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區支付處辦事細則 第 9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人事室職掌如左: 一、關於任免、訓練、遷調、俸給、送審及退休、撫卹案件之處理事項。二、關於各項人事動態資料之建立、保管、填報、移轉事項。 三、關於分類職位之管理事項。 四、關於考績、考核之擬辦事項。 五、關于各類人事文件之處理事項。 六、其他有關人事查核事項。
人事室職掌如左: 一、關於任免、訓練、遷調、俸給、送審及退休、撫卹案件之處理事項。二、關於各項人事動態資料之建立、保管、填報、移轉事項。 三、關於分類職位之管理事項。 四、關於考績、考核之擬辦事項。 五、關于各類人事文件之處理事項。 六、其他有關人事查核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