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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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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設業務會報,定期舉行,由主任委員主持,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其出席人員如下: 一、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主任秘書。 二、各組室主管。 三、主任委員指定之人員。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此法規為《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以下簡稱「規程」)中的第29條。根據該條,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設有業務會報,並規定了該會報的定期舉行、召開方式以及參與人員。該會報由主任委員主持,必要時得臨時召開。參與該會報的人員包括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主任秘書、各組室主管以及主任委員指定的人員。 參考資料:《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組織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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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29 條規定:「本會設業務會報,定期舉行,由主任委員主持,必要時得臨時召開之,其出席人員如下: 一、主任委員、副…」(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2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