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署設左列各組、室: 一、第一組。 二、第二組。 三、第三組。 四、第四組。 五、第五組。 六、第六組。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會計室。 前項各組及秘書室為應業務需要得分科辦事。
財政部賦稅署辦事細則第3條規定了財政部賦稅署的組織架構,包括設置了多個組和室,以及相關辦事分科的規定。根據該條的內容,財政部賦稅署設置了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第五組、第六組、秘書室、人事室和會計室等單位。此外,根據業務需要,這些組和秘書室可以再分科辦事。具體人事安排和職責分工可以參照該條的規定進行。該條的範例及相關資料需要參考財政部賦稅署相關文件中的最新規定才能提供更具體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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