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第五組、第六組、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及統計室。
根據財政部金融局辦事細則第3條,金融局共設有第一組、第二組、第三組、第四組、第五組、第六組、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和統計室。這些組別和室處負責金融局的各項業務,包括金融監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和統計分析等。該規定明確列舉了金融局的組別和室處,這些設置和職掌的細節可以在相關的法規和內部規章中找到。例如,我們可以參考財政部相關法規或內部規範以了解各組別和室處的具體職掌和責任,並了解它們在金融局中的組織架構和功能。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