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三科掌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之調查、稽徵,違章檢舉之查緝及專案調查等事宜。分設三股,各股之職掌如下: 一、貨物、證交稅股: (一)貨物稅、菸酒稅: 1.貨物稅、菸酒稅產製廠商申報各項月報表之審查。 2.貨物稅、菸酒稅選案查核、廠商檢查及稽查計畫之擬訂與執行。3.貨物稅、菸酒稅各項稽徵計畫、責任目標之擬訂及績效報表之編製。 4.貨物稅、菸酒稅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5.貨物稅記帳額度之擬定。 6.貨物稅證照之請印。 7.貨物稅、菸酒稅稽徵作業手冊及相關書表格式之編(修)訂。 8.貨物稅飲料品抽樣化驗作業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9.貨物稅廠商申請或停止實施替代照證案件之核轉。 10.貨物稅廠商申請以電子計算機開立專用完(免)稅照案件之核准。 11.貨物稅、菸酒稅免稅原料抽樣送驗及用料標準之核定。 12.貨物稅、菸酒稅相關業務規劃及督導。 13.貨物稅、菸酒稅課稅資料開發之計畫擬定業務。 14.其他行政事項之處理。 (二)證券、期貨交易稅: 1.證券(期貨)商代徵證券(期貨)交易稅業務之查核。 2.未上市公司股票讓售資料之調查及處理。 3.證券、期貨商代徵獎金之核發。 4.更正退稅案件之審理。 5.違章案件之審查。 6.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7.未上市證券發行公司檢查計畫之擬定與執行。 8.分局、稽徵所辦理證券(期貨)交易稅業務之督導。 9.公文收發及催辦。 10.證券、期貨交易稅課稅資料開發業務之計畫擬定業務。 11.其他行政事項之處理。 (三)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1.高額消費貨物及勞務查核作業規劃、督導及考核。 2.其他行政事項之處理。 二、查緝一股、二股: (一)年度查緝作業計畫之擬訂及執行。 (二)檢舉密告案件之查緝及會審。 (三)局外單位通報違章案件之審查。 (四)違章查緝案件之分案、派查。 (五)派查案件之稽催及管制。 (六)上級交辦事項之處理。 (七)其他機關委查事項之處理。 (八)分局、稽徵所辦理檢舉違章漏稅案件之督導。 (九)不動產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查核作業規劃、督導及考核。 (十)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其他行政事項之處理。
根據提供的資料,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辦事細則第7條的內容如下: 該條規定了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的審查三科職掌,主要掌理貨物稅、菸酒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的調查、稽徵工作,以及違章檢舉的查緝及專案調查等事宜。該科室的職掌分為貨物、證交稅股與查緝一股、二股兩部分。 貨物、證交稅股的職掌包括對貨物稅和菸酒稅的產製廠商提供的各項報表進行審查,執行貨物稅和菸酒稅的選案查核、廠商檢查、稽查計畫等工作,制定貨物稅和菸酒稅的稽徵計畫和責任目標,並編製相關的績效報表。該科室還負責處理貨物稅和菸酒稅法律解釋的疑義問題,制定貨物稅的記帳額度以及申請和印製貨物稅的證照,編修貨物稅和菸酒稅的稽徵作業手冊和相關表格,制定飲料品抽樣化驗計畫,核轉廠商申請或停止實施替代照證案件,核准廠商申請以電子計算機開立專用的免稅照,核定免稅原料抽樣檢驗和用料標準,規劃和督導相關的業務等。 該科室還負責證券和期貨交易稅的查核工作,包括查核證券(期貨)商代徵證券(期貨)交易稅業務,調查和處理未上市公司的股票轉讓資料,核發證券和期貨商代徵的獎金,審理更正退稅案件,審查違章案件,解答法律解釋的疑義,制定未上市證券發行公司的檢查計畫,督導分局和稽徵所辦理的證券(期貨)交易稅業務,處理公文收發及催辦等工作。 此外,該科室還負責特種貨物和勞務稅的高額消費貨物和勞務查核作業規劃、督導和考核,以及其他行政事項的處理。 參考資料:財政部臺灣省中區國稅局辦事細則第7條 舉例:根據提供的資料,對於貨物、證交稅股的職掌之一是核准廠商申請以電子計算機開立專用的免稅照。這意味著,如果一家企業申請以電子方式開立免稅照,貨物、證交稅股可以進行審查並核准該申請。這可以提高企業開立免稅照的效率和便利性,符合現代科技的應用。 參考資料:貨物稅條例修正公告(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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