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務處掌理有關印信、文書、庶務、出納、企劃、考核、公共關係及不屬於各處、室事項。分設八科,各科之職掌如左: 一、第一科: (一) 本總局機要案件之處理。 (二) 本總局機密文件之收文及發文處理。 (三) 本總局英文函件之處理。 (四) 本總局各單位簽、稿之陳核事宜。 (五) 典守印信事宜。 (六) 編製本總局中英文書面簡報。 (七) 籌辦本總局業務檢討會及不屬於其他單位之重要會議。 (八) 財政部長官暨監委蒞總局巡察之準備事宜。 (九) 協辦關務合作會事宜。 (十) 立、監委員質詢稿之處理。 (十一) 各機關公報或重要書刊雜誌之轉陳或處理。 (十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之處理。 二、第二科: (一) 本總局文書之總收發。 (二) 本總局文書之繕印及校對。 (三) 其他例行文書事項之處理。 三、第三科: (一) 關務新聞之發布。 (二) 新聞媒體之聯繫。 (三) 關務政令之宣導。 (四) 多媒體 (錄影帶) 簡報製作。 (五) 來訪貴賓及參觀訪問人員之接待與安排。 (六) 國會 (立法院及國民大會) 聯繫事宜。 (七) 關務簡報。 (八) 公務攝影及管理。 四、第四科: (一) 歸檔文卷之點收、整理、銷號、保管。 (二) 檔案之調卷管理。 (三) 檔案之清理銷毀。 五、第五科: (一) 勞工保險。 (二) 財產管理。 (三) 物品採購。 (四) 車輛管理。 (五) 工友管理。 (六) 辦公處所管理。 (七) 宿舍管理。 (八) 集會管理。 (九) 員工實物配給、房租補助之審核。 (十) 海關員工互助案件之審核與核發。 (十一) 海關置屋貸款。 (十二) 關務圖書資料之蒐集、整理、借閱、保存。 六、第六科: (一) 經費之出納。 (二) 出納帳務登錄、報表之編製及國庫核帳清單之核對。 (三) 零用金之保管、支付及請撥。 (四) 本總局員工、技工及工讀生薪資之發給。 (五) 所得稅扣繳申報事項。 (六) 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之發放。 七、第七科: (一) 本總局資本門新建工程之辦理。 (二) 本總局修繕工程之辦理。 (三) 審核各關稅局重大工程及一定金額以上工程開標驗收之監辦。 (四) 應台中關稅局要求協助辦理該局重大營繕工程。 八、第八科: (一) 年度施政計畫之編擬、列管、追蹤及考核。 (二) 本總局及所屬各關稅局研究發展業務之推行。 (三) 分層負責及權責劃分作業之處理。 (四) 各單位工作手冊編修之彙整。 (五) 出版品之管理。 (六) 關務年報之編印。 (七) 財政年報 (關務部分) 之撰稿。 (八) 行政院列管工作之考成。 (九) 為民服務平時績效之考核。 (十) 出國考察報告建議事項各單位意見之彙整。 (十一) 業務檢討會議提案決議辦理情形之追蹤。 (十二) 各關稅局考核報告之列管。 (十三) 處理公文時效之管制及考核。 (十四) 人民陳情案件之列管。 (十五) 關務查詢事項及民眾反映意見及處理。
根據財政部關稅總局辦事細則第 12 條,總務處的職掌涵蓋了多項事項,包括印信、文書、庶務、出納、企劃、考核、公共關係及不屬於其他處室事項。此外,總務處還分設了八個科,各科有各自的職掌。 第一科的職掌包括處理本總局的機要案件、機密文件的收發、英文函件的處理、簽稿的陳核、典守印信、編製中英文書面簡報、籌辦重要會議、準備財政部長官暨監委的巡察事宜、協助關務合作會事宜、處理立、監委員質詢稿、處理公報或重要書刊雜誌的轉陳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第二科負責處理本總局的文書收發工作、文書的繕印及校對工作以及其他例行文書事項的處理。 第三科的職掌包括關務新聞的發布、新聞媒體的聯繫、關務政令的宣導、多媒體簡報製作、來訪貴賓及參觀訪問人員的接待與安排、國會聯繫事宜、關務簡報、公務攝影及管理。 第四科負責歸檔文卷的點收、整理、銷號、保管工作、檔案調卷管理、檔案清理銷毀工作。 第五科的職掌包括勞工保險、財產管理、物品採購、車輛管理、工友管理、辦公處所管理、宿舍管理、集會管理、員工實物配給、房租補助之審核、海關員工互助案件之審核與核發、海關置屋貸款、關務圖書資料之蒐集、整理、借閱、保存。 第六科負責經費的出納、出納帳務登錄、報表的編製及國庫核帳清單的核對、零用金的保管、支付及請撥、本總局員工、技工及工讀生薪資的發放、所得稅扣繳申報事項、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的發放。 第七科的職掌包括辦理本總局的資本門新建工程、修繕工程、審核重大工程及一定金額以上工程開標驗收的監辦、協助台中關稅局辦理重大營繕工程。 第八科的職掌包括編擬、列管、追蹤及考核年度施政計畫、推行研究發展業務、分層負責及權責劃分作業的處理、各單位工作手冊的編修、出版品的管理、關務年報的編印、財政年報的撰稿、行政院列管工作的考成、為民服務平時績效的考核、出國考察報告建議事項各單位意見的彙整、業務檢討會議提案決議辦理情形的追蹤、各關稅局考核報告的列管、處理公文時效的管制及考核、人民陳情案件的列管、關務查詢事項及民眾反映意見的處理。 這些是根據財政部關稅總局辦事細則第 12 條提供的職掌內容,依此可以了解總務處各科的工作內容及職責分工。參考資料為「關務署關稅總局辦事細則」,最新修訂日期為2019年12月31日。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