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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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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出口區支局掌理加工出工區進出口貨物及視同進出口貨物之通關及查緝等事宜。分設三股,各股之職掌如左: 一、業務一股: (一) 連線 C2 、C3 及未連線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之收單、建檔及逾時未補報單案件之處理。 (二) 連線 C2 、C3 及未連線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之分類估價、簽審規定之查、銷證及放行。 (三) 未連線進倉資料之建檔及核銷。 (四) 逾期不報關進口貨物之處理。 (五) 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貨物進區業務費、進口稅費及規費徵收。 (六) 押金之收受、追蹤及有關報表之編製。 (七) 貨物稅證照之核發。 (八) 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申報不符案件及行政救濟案件之處理。 (九) 保稅倉庫進、出倉業務之統計。 (十) 稅捐擔保記帳及自行具結記帳之處理。 (十一) 仿冒商標及偽標產地案件之處理。 (十二) 出口貨物退關,註銷及改船案件之處理。 (十三) 進出口商港建設費繳納證之核發及銷帳。 (十四) 「委託區外加工申請書」及「加工後運回貨物分批進區紀錄表」案件之收單、分類估價、核銷、放行、違章案件及逾期不運回區內案件之處理。 (十五) 廠商自行攜帶經由課稅區輸往國外樣品案件之處理。 二、業務二股: (一) 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貨物之查驗。 (二) 委託區外加工案件貨物及郵包之查驗。 (三) 貨樣之管理。 (四) 連線 C1 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之補單及逾時未補單案件之處理。 (五) 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放行後之審核及未送審報單之追蹤。 (六) 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副本之核發、補發及更正。 (七) 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及「委託區外加工申請書」之點收、歸檔、保管及銷毀。 三、稽查股: (一) 貨物進出區之監視、押運或加封。 (二) 聯鎖倉庫及保稅倉庫之管理。 (三) 區內之巡邏及出入口之駐站檢查。 (四) 區內事業廢料 (品) 下腳內銷之查驗、監視、過磅及押運。 (五) 區內事業申報廢料之查驗及監視銷毀。 (六) 貨物進出倉之監管。 (七) 存棧貨物公證、取樣、看樣、加註或更正嘜頭等之監管。 (八) 短溢卸貨物報告表之簽認。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第17條規定了加工出口區支局業務的範疇和職掌。該支局分為三個股,每個股的職掌如下: 一、業務一股: 1. 處理連線 C2 、C3 和未連線的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的收單、建檔以及逾時未補報單案件。 2. 進行連線 C2 、C3 和未連線的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的分類估價、簽審規定的查核、銷證和放行。 3. 負責未連線進倉資料的建檔和核銷。 4. 處理逾期未報關的進口貨物。 5. 負責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貨物進區業務費、進口稅費和規費的徵收。 6. 收取和追蹤押金,並編製相關報表。 7. 核發貨物稅證照。 8. 處理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申報不符案件和行政救濟案件。 9. 統計保稅倉庫的進出倉業務。 10. 處理稅捐擔保記帳和自行具結記帳。 11. 處理仿冒商標和偽標產地案件。 12. 處理出口貨物的退關、註銷和改船案件。 13. 核發進出口商港建設費繳納證和銷帳。 14. 處理「委託區外加工申請書」和「加工後運回貨物分批進區紀錄表」案件的收單、分類估價、核銷、放行、違章案件和逾期不運回區內案件。 15. 處理廠商攜帶經由課稅區輸往國外的樣品案件。 二、業務二股: 1. 進行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貨物的查驗。 2. 進行委託區外加工案件貨物和郵包的查驗。 3. 管理貨樣。 4. 處理連線C1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的補單和逾時未補單案件。 5. 審核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放行後未送審的報單。 6. 核發、補發和更正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副本。 7. 點收、歸檔、保管和銷毀進出口或視同進出口報單和「委託區外加工申請書」。 三、稽查股: 1. 監視、押運或加封貨物進出區。 2. 管理聯鎖倉庫和保稅倉庫。 3. 在區內進行巡邏和對出入口進行駐站檢查。 4. 查驗、監視、過磅和押運區內事業廢料的查驗和監視。 5. 查驗和監視區內事業申報的廢料並進行銷毀。 6. 監管貨物進出倉。 7. 在存棧貨物上進行公證、取樣、看樣、加註或更正監管。 8. 簽認短溢卸貨物報告表。 根據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第17條,加工出口區支局根據各股的職掌,負責加工出口區進出口貨物及視同進出口貨物的通關和查緝等事務。 參考資料: - 《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最新修訂) - 有關加工出口區的相關法規和規定

  • 查緝名詞
  • 名詞
  • 規費名詞
  • 徵收名詞
  • 押金名詞
  • 行政救濟名詞
  • 擔保名詞
  • 具結名詞
  • 商標名詞
  • 註銷名詞
  • 攜帶名詞
  • 公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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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第 17 條規定:「加工出口區支局掌理加工出工區進出口貨物及視同進出口貨物之通關及查緝等事宜。分設三股,各股之職掌如…」(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第 1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