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局設左例各課、室、隊、艦及支局: 一、進口課。 二、出口課。 三、驗貨課。 四、稽查課。 五、緝案處理課。 六、保稅課。 七、海務課。 八、總務室。 九、法務室。 十、人事室。 十一、會計室。 十二、政風室。 十三、機動巡查隊。 十四、欽星巡緝艦。 十五、潯星巡緝艦。 十六、加工出口區支局。 前項各課、室及支局行得設股,隊得設分隊辦事。
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第 3 條規定了該局的組織架構和單位。根據該規定,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設有以下單位: 一、進口課 二、出口課 三、驗貨課 四、稽查課 五、緝案處理課 六、保稅課 七、海務課 八、總務室 九、法務室 十、人事室 十一、會計室 十二、政風室 十三、機動巡查隊 十四、欽星巡緝艦 十五、潯星巡緝艦 十六、加工出口區支局 根據這些單位的不同職責,他們可能會設有股和分隊辦事。例如,進口課、出口課、驗貨課等單位可以設立股,而機動巡查隊可能設有分隊辦事。 參考資料: - 財政部臺中關稅局辦事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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