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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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所稅組掌理事項如下: 一、營利事業所得稅稽徵作業之規劃及督導。 二、營利事業所得稅案件之查核及管制。 三、記帳士、記帳及報稅代理人、稅務代理人登錄、管理相關業務與記帳及報稅代理人專業訓練機構之管理。 四、營利事業所得稅相關稅務法令及記帳士法法令疑義之請釋及解答。 五、其他有關營利事業所得稅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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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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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營利事業所得稅名詞
- 核名詞
- 代理人名詞
- 法令名詞
- 記帳士法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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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