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 第 1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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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掌理本局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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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處務規程第14條規定,主計室負責處理該局的歲計、會計和統計事項。这意味着主計室负责处理該局的預算、會計和統計相關事務。根據該規程的這一項規定,主計室的職責包括編制該局的預算、管理和記錄會計事務,以及進行相關統計工作。具體來說,主計室可能負責編製該局的預算文件、監督財務狀況和會計紀錄的編制,以及提供統計數據和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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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