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計室掌理本署歲計、會計及統計事項。
根據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處務規程第12條的規定,主計室負責處理國有財產署的歲計、會計和統計事項。該規定表明主計室在國有財產署內具有相關的職責和權限,包括管理署內的預算和會計事務,以及統計相關的資料。具體的執行細則和作業流程可以參考國有財產署的相關文件和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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