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由財政部擬訂,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根據國庫法第24條,國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由財政部擬訂,並呈請行政院核定。這表示財政部負責制定國庫集中支付的操作流程,然後向行政院提交以獲得核定。這條法規旨在確保國庫支付的運作程序得到正式的政府批准和監督,以確保資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國庫之會計事務,由國庫主管機關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之,代理國庫機關關於代理國庫之會計事務亦同。
國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由財政部擬訂,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國庫之會計事務,由國庫主管機關主辦會計人員辦理之,代理國庫機關關於代理國庫之會計事務亦同。
國庫集中支付作業程序,由財政部擬訂,呈請行政院核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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