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庫券採公開標售方式發行,其每期發行之數額、期限及底價,由財政部洽商中央銀行定之。
根據「國庫券經理辦法」第5條,國庫券的發行方式是以公開標售的方式進行,而每一期發行的數額、期限以及底價則由財政部與中央銀行進行洽商和確定。這表示所有相關的發行細節都需要經過財政部和中央銀行的協商和確定,以確保國庫券的發行符合相關規定和標準。 範例參考資料:根據財政部網站(https://www.mof.gov.tw/Pages/tcDetail.aspx?nodeid=894&pid=43303),「國庫券經理辦法」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第五十四條的規定,經行政院核定後由財政部施行的法規。該網站的相關資料提供了對國庫券的概述,並解釋了國庫券的發行方式和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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