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於國庫資金充裕時,得洽中央銀行以投標或其他方式,買回已發行之未到期國庫券。
根据国库券经理办法第6条规定,财政部在国库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可以与中央银行洽谈,通过投标或其他方式来回购已经发行的但未到期的国库券。具体的操作细节可以根据相应的中央银行相关规定来进行。例如,中央银行可能规定了投标的具体条件、回购价格的确定方式等。此外,根据国库券经理办法的规定,国库券的发行和回购应当依法进行,确保合法性和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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