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色申報人應將當年度帳簿憑證及一切表件整理齊備,保存於營業場所內,俾資查核。
根據營利事業所得稅藍色申報書實施辦法第13條的規定,藍色申報人在提交藍色申報書時,應將當年度的帳簿憑證和所有相關文件整理齊備,並保存在營業場所內以供查核。 範例:例如,一家營利事業在進行藍色申報時,應確保他們的帳簿憑證、會計記錄以及相關的財務文件充足且保存完好,並存放在營業場所內供稽查機關查核。這樣有助於確保他們的申報內容正確無誤,並提供相應的證據來支持其所申報的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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