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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入境旅客攜帶隨身及不隨身行李物品之報驗稅放,依本辦法之規定。
  2. 前項不隨身行李物品指不與入境旅客同機或同船入境之行李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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