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1

快速跳轉

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參考資料所提供的法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是根據關稅法第23條第2項及第49條第3項規定所訂定的。關稅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了海關對於違反貨物規定並未經海關許可的處罰條款,而第49條第3項則規定海關可依照法令進行查驗、檢測、檢疫、管理和處理等程序。根據這些法規,「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被制定出來,以規範旅客入境時攜帶行李物品的報驗和稅放相關事項。 參考資料中並未提供「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具體的內容和詳細規定,因此無法給出具體的範例回答。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1 條規定:「本辦法依關稅法第二十三條第二項及第四十九條第三項規定訂定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第 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