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第2條,保稅倉庫的設立及管理根據該辦法的規定進行。該辦法未規定的部分,則適用其他相關法令的規定。 例如,如果一家倉庫要申請登記為保稅倉庫,用於完全存儲自行進口的保稅貨物、自行向國內採購的保稅貨物、供重整用的貨物、以及供免稅商店或離島免稅購物商店銷售的貨物,則該倉庫為自用保稅倉庫。在這種情況下,該保稅倉庫不得存儲非自己所有的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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