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 第 3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運輸工具載運入境供裝卸、搬移或保護所載運貨物並須隨原運輸工具出口之設備,其需在岸上作業者,應先經海關核准並發給准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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