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運運輸業或鐵路局所屬入境車輛進口時,應先向海關申領卸貨准單憑以卸下進口貨物進入海關聯鎖倉庫。
根據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61條,陸運運輸業或鐵路局所屬入境車輛進口時,應先向海關申領卸貨准單,然後才能卸下進口貨物進入海關聯鎖倉庫。具體的範例或相關資料暫時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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