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第71-1條,該條規定了入境及過境旅客名單和入境隨機服務人員名單應載明的事項。入境及過境旅客名單應載明旅客的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以及入境證、身分證統一編號、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或護照號碼等資料。入境隨機服務人員名單應載明服務人員的姓名、性別、國籍、出生日期,以及身分證統一編號、外僑居留證統一證號或護照號碼,還需要載明其職位。據此可知,這些名單的目的是為了提供有關旅客和服務人員身份的詳細資料,以方便入境通關程序和管理。相關範例可能包括在進口或出口通關時,海關人員根據這些名單核對旅客和服務人員的身份和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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