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事後稽核實施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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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執行事後稽核案件,不得洩漏被稽核人所提供之商業機密,並不得侵犯被稽核人之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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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海關事後稽核實施辦法第 9 條,海關在執行事後稽核案件時,有以下限制: 1. 不得洩漏被稽核人所提供的商業機密。 2. 不得侵犯被稽核人的合法權益。 參考資料: 海關總署. (2021年8月3日). 海關事後稽核實施辦法. 2021年10月7日,取自https://eweb.customs.gov.tw/na/cuswebold/textReport/Report/HTMpreview.aspx?rpid=1+6QBUDMTKJIO3IMEUSNN02B8136176H2WU6ZH4S0K1J76 ※ 參考資料僅供回答問題使用,並非官方解釋或詮釋,擁有官方法規文件的當事人應按照該文件的內容對法規進行解釋。
- 核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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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