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之儲存,除期滿得續存外,其期限定為一年及二年兩種,利息按行政院核定比照受理存款機關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加百分之五十優惠利率計算,但最低不得低於年息百分之十八。
根據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第3條,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的儲存有一定的期限限制,可以選擇存放一年或兩年,存款的利息則是按照行政院核定的受理存款機構一年期定期存款牌告利率加上百分之五十的優惠利率計算,但最低利率不得低於百分之十八。 舉例來說,如果某位教師選擇將退休金存放一年,而在該一年內的存款利率為百分之二十,那麼該教師可獲得的優惠利率為百分之三十(百分之二十加上百分之五十)。但需要注意的是,不論是存放一年還是兩年,最低利率都不能低於百分之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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