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辦理優惠存款,須合於下列各款條件: 一、依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辦理退休。 二、退休時所任職務適用行政院訂定之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之公務人員俸額標準表支薪。 三、依中華民國八十五年二月一日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施行前原規定標準核發之一次退休金。
根據學校退休教職員一次退休金優惠存款辦法第2條的規定,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辦理優惠存款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 依據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辦理退休。 2. 退休時所任職務需要適用行政院訂定的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的公務人員俸額標準表進行支薪。 3. 依據中華民國85年2月1日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施行前原規定核發的一次退休金。 這些條件確定了退休教職員是否符合辦理優惠存款的資格。以下是一些與參考資料相關的例子: - 參考資料: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 如果一位教職員按照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的規定進行退休手續,那麼他就符合了第一條的要求。 - 參考資料: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 假設退休時教職員的職務適用了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中的公務人員俸額標準表,那麼他就符合了第二條的要求。 - 參考資料: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施行前 如果教職員的一次退休金是根據中華民國85年2月1日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修正施行前的原規定核發的,他就符合了第三條的要求。 根據這些規定和例子,可確定學校退休教職員是否符合辦理優惠存款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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