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會信用部及其分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除銀行法、漁會法及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外,依本準則之規定。
根據漁會信用部及其分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 2 條的規定,漁會信用部及其分部主任在擔任該職務時,必須符合本準則的資格要求。具體的資格要求可能會依據銀行法、漁會法和其他相關法規的規定進一步細化。根據最新的資料,我無法提供有關該準則的具體資訊和舉例。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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