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漁會信用部及其分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3

快速跳轉

漁會信用部及其分部主任除應符合漁會員工七職等以上之聘僱資格標準,及曾參加財政部認可之專業訓練機構所舉辦之有關徵信、授信、稽業務研習班至少各一期次,累計七十二小時以上持有結業證書外,並應具備左列資格之一: 一、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擔任漁會信用部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金融業務工作經驗三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二、擔任漁會信用部或其他金融機構之金融業務工作經驗六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三、擔任金融行政管理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並曾任委任五職等以上之職務,成績優良者。 四、具高級職業學校以上金融相關課程教學經驗二年以上,成績優良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漁會信用部及其分部主任的資格條件準則第3條要求擔任該職位的候選人需要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 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並且在漁會信用部或其他金融機構擔任金融業務工作經驗三年以上且成績優良者。 2. 在漁會信用部或其他金融機構擔任金融業務工作經驗六年以上且成績優良者。 3. 擔任金融行政管理工作經驗二年以上,並且曾任委任五職等以上之職務且成績優良者。 4. 具有高級職業學校以上金融相關課程教學經驗二年以上且成績優良者。 以上資訊源自漁會法及內政部公布之漁會相關法規,可參考漁會法第二十条之一及內政部公布之相關函示。

  • 名詞
  • 持有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漁會信用部及其分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漁會信用部及其分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 3 條規定:「漁會信用部及其分部主任除應符合漁會員工七職等以上之聘僱資格標準,及曾參加財政部認可之專業訓練機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漁會信用部及其分部主任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