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業執照登載之事項變更時,應先經主管機關許可並換發執照。
金融機構在營業執照登載的事項發生變更時,必須先經過主管機關的許可,然後換發新的營業執照。根據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4條的規定,這是為了管理金融機構在進行資金移轉帳務清算的過程中所提供的金融資訊服務。具體的範例及參考資料可以參考該法規的最新版本,以了解相關的規定和要求。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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