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29

快速跳轉
  1. 1.為落實資訊保密與安全,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對其資訊保密與安全控管有關之維護措施與計畫,應定期檢討與改進,函報主管機關備查。
  2. 2.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與其會員金融機構間應訂立會員規約,並應於會員規約中訂定違反安全控管機制、查詢作業程序及資訊保密條款之停止及恢復查詢約定、損害賠償責任等。對於會員機構執行安全控管機制、遵行查詢作業程序及資訊保密條款情形,於必要時,得辦理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9 條,以下是對該法條的逐條釋義: 1. 根據此條款,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為了確保資訊保密與安全,需要定期檢討與改進其相關的維護措施與計畫。同時,該事業也需要將相關的檢討結果函報給主管機關備查。這表示該事業應該主動進行資訊保密與安全措施的評估與改進,以確保資料的安全性。 範例: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每年都會進行資訊安全性測試,測試結果會根據相應的改進需求進行修正,然後函報主管機關。 2. 根據此條款,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與其會員金融機構之間應該訂立會員規約。且該規約應詳細訂明違反安全控管機制、查詢作業程序、以及資訊保密的相關條款。此外,該規約還應該包含停止及恢復查詢的約定、損害賠償責任等。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有權就會員機構的執行安全控管機制、遵行查詢作業程序以及資訊保密條款的情形進行查核。 範例: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與一家會員金融機構訂立了會員規約,其中明確規定會員金融機構在處理徵信資料時應該遵守嚴格的安全控管機制與程序,並對違反相關條款的情況進行檢核。

  • 主管機關名詞
  • 損害賠償責任名詞
  • 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9 條規定:「為落實資訊保密與安全,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對其資訊保密與安全控管有關之維護措施與計畫,…」(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銀行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服務事業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