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概況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並應註明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附表九)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應包括下列各項目,並說明最近二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原因。(附表十) (一)經營能力。 (二)獲利能力。 (三)財務結構。 (四)成長率。 (五)現金流量。 (六)流動準備比率。 (七)依本法第三十七條準用銀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計算之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及其低於法定比率時之改進措施。 (八)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及其占授信總餘額之比率。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事審查報告。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含會計師查核報告、兩年對照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附註或附表。 五、信用合作社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本社財務狀況之影響。
根據信用合作社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14條,財務概況應包括以下事項: 一、最近五年度簡明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並應註明會計師姓名及其查核意見。這表示信用合作社年報中應該包含該社的最近五年度的簡明資產負債表和綜合損益表,同時還要註明負責查核的會計師姓名和其查核意見。 二、最近五年度財務分析,應包括經營能力、獲利能力、財務結構、成長率、現金流量、流動準備比率、依本法第三十七條準用銀行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計算之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及其低於法定比率時之改進措施、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及其占授信總餘額之比率。這表示信用合作社年報中應該包含最近五年度的財務分析,包括經營能力、獲利能力、財務結構、成長率、現金流量、流動準備比率、根據法律規定計算的自有資本與風險性資產比率以及低於法定比率時的改進措施、利害關係人擔保授信總餘額及其占授信總餘額之比率。同時,還需說明最近兩年度各項財務比率變動的原因。 三、最近年度財務報告之監事審查報告。這表示信用合作社年報中應該包含最近一年度財務報告的監事審查報告。 四、最近年度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師查核報告、兩年對照之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及附註或附表。這表示信用合作社年報中應該包含最近一年度的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師的查核報告和最近兩年度的資產負債表、綜合損益表、權益變動表、現金流量表以及相關的附註或附表。 五、信用合作社最近年度及截至年報刊印日止,如有發生財務週轉困難情事,應列明其對本社財務狀況之影響。這表示信用合作社年報中應該包含該社最近一年度和截至年報刊印日止發生的財務週轉困難情況,並說明其對該社財務狀況的影響。 這些資訊可以從信用合作社的年度財務報告和相關文件中找到,並且需要由會計師和監事進行審查和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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