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辦理保管、發行登錄、帳簿劃撥及交易之結算服務收取之費用,應訂定標準,報請主管機關備查。修正時,亦同。
根據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9條,短期票券集中保管結算機構在履行保管、發行登錄、帳簿劃撥和交易的結算服務時,所收取的費用應該依照標準訂定,並且需要向主管機關報備。在修訂此條文時,也要同樣遵守這個要求。 參考資料: - 《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自律機構法》 - 相關法令及法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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