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券商包銷或首次買入之短期票券,集中保管機構應依包銷或首次買入數額撥入票券商帳簿自有部位。
根據所提供的文本,沒有提及短期票券發行登錄集中保管帳簿劃撥作業辦法的第 22 條的內容。因此,無法提供有關該法條的釋義或相關範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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