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務機關應定期對所屬人員,施以個人資料保護認知宣導及教育訓練,使其明瞭相關法令之要求、所屬人員之責任範圍與各種個人資料保護事項之機制、程序及措施。
根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第7條,非公務機關應定期對所屬人員進行個人資料保護認知宣導和教育訓練,以確保他們了解相關法令的要求,以及所屬人員的責任範圍和各種個人資料保護事項的機制、程序和措施。 相關資料來源: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指定非公務機關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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