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合作銀行辦理事項如下: 一、對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自行之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情形進行管理。 二、定期向管理銀行報送合作帳戶之相關資料。 三、配合管理銀行辦理支付款項相關管理事項。 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合作銀行辦理事項如下: 一、對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自行之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情形進行管理。 二、定期向管理銀行報送合作帳戶之相關資料。 三、配合管理銀行辦理支付款項相關管理事項。 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