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銀行辦理事項如下: 一、對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儲存於自行之支付款項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情形進行管理。 二、定期向管理銀行報送合作帳戶之相關資料。 三、配合管理銀行辦理支付款項相關管理事項。 四、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根據《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第5條,合作銀行需進行以下事項: 一、對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存管、移轉、動用及運用支付款項的情形進行管理。合作銀行應對支付款項的存管、移轉、動用等事項進行管理,以確保款項的安全性和合法性。 二、定期向管理銀行報送合作帳戶的相關資料。合作銀行需要定期向管理銀行提供合作帳戶的相關資料,以便管理銀行進行監管和監控。 三、配合管理銀行辦理支付款項相關管理事項。合作銀行需要配合管理銀行辦理支付款項相關的管理事項,包括提供相關資料、回答查詢和配合審核、稽核等工作。 四、遵守其他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合作銀行還需要遵守其他主管機關相關的規定,包括法規和政策等。 根據《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管理辦法》,合作銀行在管理專營電子支付機構的專用存款帳戶時,需要進行相應的管理和配合工作,以確保款項的安全性和合法性。合作銀行應定期向管理銀行報送相關資料,並配合管理銀行辦理相關管理事項。此外,合作銀行還需要遵守其他主管機關的規定。這些規定的目的在於確保電子支付機構專用存款帳戶的正常運作和合法運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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