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在國外設有分公司,受所在國法律限制者,其在國外資金之運用,得依當地政府有關法令之規定辦理。
根據《保險業管理辦法》第8條規定,保險業在國外設有分公司且受當地法律限制的情況下,其在國外資金的運用需遵守當地政府的相關法令規定。這表示當保險業在境外設立分公司時,必須遵守當地法律對資金運用的規定。具體的範例可能包括保險業在國外分公司的投資限制、資金流動管制等。該條款的目的是要保護投資人的權益,確保保險業在國外的資金運用遵守當地法律規定。具體的法規內容和相關範例需要參考最新的保險業管理辦法以及當地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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