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報表及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之名稱如下:(格式附後)一、資產負債表格式一 二、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科目明細表 (一)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 格式二–一 (二)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 (三)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格式二–三 (四)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格式二–四 (五)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格式二–五 (六)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明細表 格式二–六 (七)應收票據明細表 格式二–七 (八)應收保費明細表 格式二–八 (九)應收及應付再保往來款項明細表 格式二–九 (十)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格式二–十 (十一)其它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 格式二–十一 (十二)預付款項明細表 格式二–十二 (十三)待處分股權投資明細表。格式二–十三 (十四)待出售非流動資產明細表。 格式二–十四 (十五)其他流動資產明細表 格式二–十五 (十六)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十六 (十七)備供出售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十七 (十八)持有至到期日金融資產明細表 格式二–十八 (十九)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十九 (二十)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 (二十一)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非流動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十一 (二十二)基金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二 (二十三)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三 (二十四)採權益法之長期股權投資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四 (二十五)其他長期投資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五 (二十六)其它金融資產–非流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六 (二十七)固定資產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七 (二十八)固定資產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七–一 (二十九)固定資產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七–二 (三十)不動產投資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八 (三十一)不動產投資累計折舊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八–一 (三十二)不動產投資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八–二 (三十三)無形資產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二十九 (三十四)其他資產明細表 格式二–三十 (三十五)其他資產累計減損變動明細表。 格式二 –三十-一 (三十六)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負債明細表 格式三–一 (三十七)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負債-流動明細表 格式三–二 (三十八)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負債-流動明細表 格式三–三 (三十九)短期債務明細表 格式三–四 (四十)應付票據明細表 格式三–五 (四十一)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格式三–六 (四十二)預收款項明細表 格式三–七 (四十三)與待出售非流動資產直接相關之負債明細表。 格式三–八 (四十四)其他流動負債明細表 格式三–九 (四十五)未滿期保費準備變動明細表 格式三–十 (四十六)壽險責任準備變動明細表 格式三–十一 (四十七)特別準備變動明細表 格式三–十二 (四十八)賠款準備變動明細表 格式三–十三 (四十九)保費不足準備變動明細表 格式三–十四 (五十)其他準備變動明細表 格式三–十五 (五十一)其他負債明細表 格式三–十六 三、損益表 格式四 四、損益科目明細表 (一)保費收入明細表 格式五–一 (二)攤回再保賠款與給付明細表 格式五–二 (三)再保費支出明細表 格式五–三 (四)佣金費用明細表 格式五–四 (五)保險賠款與給付明細表 格式五–五 (六)利息收入明細表 格式五–六 (七)金融資產評價損益明細表 格式五–七 (八)金融負債評價損益明細表 格式五–八 (九)處分及投資損益明細表 格式五–九 (十)採權益法認列之投資損益明細表 格式五–十 (十一)兌換損益明細表 格式五–十一 (十二)業務費用明細表 格式五–十二 (十三)管理費用明細表 格式五–十三 (十四)營業外收入及利益、費用及損失明細表 格式五–十四 (十五)減損損失及迴轉利益明細表。 格式五–十五 五、股東權益變動表 格式六 六、現金流量表 格式七 前項第二款所列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科目明細表,得依重大性原則決定是否單獨列示。
根據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7條的規定,財務報表及重要會計科目明細表的名稱有資產負債表、資產、負債及股東權益科目明細表、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備供出售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避險之衍生性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以成本衡量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無活絡市場之債券投資-流動明細表等。 根據最新的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資產負債表及相關明細表的內容和格式已經有明確的規定。例如,現金及約當現金明細表需要按照格式二-一填寫,公平價值變動列入損益之金融資產-流動明細表需要按照格式二-二填寫,依此類推。每一個明細表都有對應的格式和內容要求。 這些明細表的目的是用來詳細列示不同科目的金額和變動情況,以便更清楚地了解和分析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根據法規的要求,企業需要按照準則的規定編製財務報表及相關明細表,以確保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 以上的資料是根據人身保險業財務報告編製準則第17條的規定進行的釋義,並且是基於最新的法規資料進行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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