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2

快速跳轉

人身保險業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二第一項規定編製之說明文件(以下簡稱說明文件),應依本辦法規定記載,編製目錄及頁次,並以簡明易懂之文字詳實明確記載,不得有虛偽不實或欠缺之情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照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2條規定,人身保險公司編製的說明文件應詳實明確地記載相關資訊,並且不得有虛偽不實或欠缺之情事。此法條的目的在於確保保險公司提供的說明文件能夠清楚且正確地向消費者說明保險相關事項,以確保消費者能夠充分了解自己的權益和責任。這條法規的範例可以是,在保險公司的說明文件中提供了詳盡的保險產品內容、保障範圍、免責條款等相關資訊,並且避免在說明文件中使用模糊或誤導性的語言。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 2 條規定:「人身保險業依據本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二第一項規定編製之說明文件(以下簡稱說明文件),應依本辦法規定…」(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人身保險業辦理資訊公開管理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