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保險業內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實施辦法》第7條,保險業為了維持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運作,應建立自行查核制度、法令遵循制度,以及風險管理機制和內部稽核制度等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具體措施包括設置內部稽核單位負責查核各單位的運作情況,評估各單位自行查核的績效;法令遵循制度則要求法令遵循主管依法令遵循計畫檢測業務執行人員是否遵循相關法規;自行查核制度則要求各單位成員相互查核業務的執行情況,並由主管指派人員負責督導執行;會計師查核制度要求在年度查核時,會計師檢視保險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並對報表資料正確性、內部控制制度和法令遵循制度的執行情況表示意見;風險控管機制則要求保險業建立獨立有效的風險管理機制,以評估和監督風險承擔能力、風險現況、風險因應策略和風險管理程序的遵循情況。《保險業內部控制三道防線實務守則》的執行程序由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和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共同訂定,並報主管機關備查。 參考資料: - 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 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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