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本規則所稱保險公證人(以下簡稱公證人),指保險法第十條規定之公證人。
  2. 本規則所稱個人執業公證人,指以個人名義執行保險公證業務之人。
  3. 本規則所稱公證人公司,指以公司組織經營保險公證業務之公司。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保險公證人管理規則 第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