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機關依本法規定受理保險業申請營業登記、變更營業登記、核發、換發營業執照等事項,應繳納規費。
依照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29條的規定,保險業申請營業登記、變更營業登記、核發、換發營業執照等事項,主管機關應繳納相關的規費。根據最新研讀的相關資料,規費的金額及支付方式會由主管機關另行定義。例如,保險業發展協會在其官方網站上提供了《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的規費相關資訊,包括不同類型許可申請的各項費用標準及繳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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