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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2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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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9-7 條,純網路保險公司除了設置總公司和客戶服務中心之外,不得設立其他實體營業據點。這表示純網路保險公司只能透過網路平台提供保險服務,不能有實體的分支機構。同時,客戶服務中心的設置需要經主管機關同意,並且該中心不能進行銷售或招攬保險商品的業務。 舉例來說,假設某家純網路保險公司在台灣設立了一個總公司和一個客戶服務中心,這兩個據點都是虛擬的網路平台,並沒有實際的辦公地點或分支機構。這家公司只能透過它們的網站提供保險產品和客戶服務,而客戶服務中心只能提供客戶相關的諮詢和支援,不能進行實際的保險商品的銷售。在設置這個客戶服務中心之前,該公司需要向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得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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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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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9-7 條規定:「(刪除)」(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保險業設立許可及管理辦法第 29-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