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第32條規定了上市上櫃公司應記載的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具體事項包括董事會運作情形、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或監察人參與董事會運作情形、公司治理運作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或提名委員會者之組成及運作情形、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符合一定條件之公司應揭露氣候相關資訊、履行誠信經營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訂定公司治理守則及相關規章者之查詢方式、最近年度及截至公開說明書刊印日止之公司高階主管辭職解任情形之彙總,以及其他足以增進對公司治理運作情形瞭解之重要資訊。 參考資料: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附表五十八、附表五十九、附表六十、附表六十一、附表六十二、附表六十三、附表六十三之一、附表六十四、附表六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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